2017年4月26日,據歐亞經濟委員會網站報道,歐亞經濟委員會執委會近日贊同了對《歐亞經濟聯盟條約》進行變更的議定書草案。
根據該議定書草案,歐亞經濟政府間理事會(成員國總理級)將被賦予允許一些商品“平行進口”的權利。這些商品主要是聯盟內部市場沒有的,或者聯盟市場供應不足和(或)售價過高的商品,以及對聯盟國家經濟社會有重要意義的商品等。
日期:2017-05-03
根據該議定書草案,歐亞經濟政府間理事會(成員國總理級)將被賦予允許一些商品“平行進口”的權利。這些商品主要是聯盟內部市場沒有的,或者聯盟市場供應不足和(或)售價過高的商品,以及對聯盟國家經濟社會有重要意義的商品等。
日期:2017-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