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 2017/660號法規,根據(EU) 396/2005和91/414/EEC相關章節的規定,制定并發布2018-2020年動植物源性食品殘留監控計劃。
該計劃內容包括抽取的動植物源性食品品種(附件IA、B部分)、農獸藥殘留名稱(附件IC、D部分)、各成員國計劃抽取的樣品數量(附件II),要求隨機抽取樣品,嬰幼兒食品須按2006/125/EC和2006/141/EC規定的程序抽樣,報送結果時須提供標準樣品描述(SSD)。同時廢除(EU) 2016/662法規,但2017年殘留監控仍使用(EU) 2016/662法規。(EU) 2017/660號法規于2018年1月1日實施。
更多詳情參見: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7.094.01.0012.01.ENG&toc=OJ:L:2017:094:TOC
日期:2017-04-12
該計劃內容包括抽取的動植物源性食品品種(附件IA、B部分)、農獸藥殘留名稱(附件IC、D部分)、各成員國計劃抽取的樣品數量(附件II),要求隨機抽取樣品,嬰幼兒食品須按2006/125/EC和2006/141/EC規定的程序抽樣,報送結果時須提供標準樣品描述(SSD)。同時廢除(EU) 2016/662法規,但2017年殘留監控仍使用(EU) 2016/662法規。(EU) 2017/660號法規于2018年1月1日實施。
更多詳情參見: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7.094.01.0012.01.ENG&toc=OJ:L:2017:094:TOC
日期:2017-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