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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規范和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遼食藥監生發〔2017〕15號

   2017-02-22 遼寧省食藥監局247
核心提示: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規范和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
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規范和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6〕168號)要求,省局制定《遼寧省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規范和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6日
 
    遼寧省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規范和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企業自查和監督檢查,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為總局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產品配方注冊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二、工作重點
 
    以我省兩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和主要從事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業務企業等為重點檢查對象,以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包裝車間、成品倉庫,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商場超市、批發市場、母嬰店等為重點檢查場所,對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的產品名稱、標示內容、含量和功能聲稱等問題,嚴厲打擊虛假標注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欺詐行為,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利用食品標簽標識分裝、偽造冒用他人品牌生產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等違法行為。
 
    三、進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階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
 
    召開工作部署會,組織企業負責人、監管人員深入學習《通知》等文件要求,動員部署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自查。生產企業自查工作部署會由省局組織召開,主要從事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業務企業自查工作部署會由市局組織召開。
 
    (二)企業自查階段(2017年2月至4月)
 
    1.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自查。主要包括七個方面,一是產品名稱方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標簽標識應真實、準確,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二是原輔料來源方面,不得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等模糊信息;三是配料表和營養成分表方面,其標注方式應按照GB13432—2013及其它有關要求進行標示;四是標示內容方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標簽標識應當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應當載明的事項;五是含量聲稱方面,對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在產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質,不得以“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樣強調;六是功能聲稱方面,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七是標簽中存在的夸大、誤導或未經證實的其他方面問題,以及標簽上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達。
 
    2.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企業自查。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標簽標識,保證包裝完好,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二是銷售的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應當有中文標簽和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3.自查報告。自查過程中發現生產經營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明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要立即停止生產經營,做好相關記錄,并及時向生產經營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對于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不符合《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提出整改計劃和方案。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要在自查整改結束后15日內將相關情況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其中,生產企業的自查報告和整改報告(如有)要同時抄報省、市局。向中國出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境外生產企業亦應遵照上述有關規定,通過在中國的銷售代理商將自查整改情況報代理商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三)監督檢查(2017年5月至6月)
 
    1.專項監督檢查(2017年5月)。日常監管部門組織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專項監督檢查,按照本方案工作重點開展檢查。
 
    2.抽樣檢驗(2017年5月)。省局組織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企業開展標簽項目抽樣檢驗。
 
    3.督查檢查(2017年6月)。省局會同市局組織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督查檢查。
 
    4.結果處理(2017年5月至6月)。對于生產經營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由檢查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據違法情況,作出行政處罰;對于利用食品標簽標識制假售假等嚴重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上報總結(2017年6月)
 
    1.2017年6月1日至15日,各市局匯總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向省局報送工作總結。
 
    2.2017年6月16至30日,向總局報送工作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市局要進一步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企業認真學習有關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的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規范性文件,特別是新頒布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企業組織開展自查整改。
 
    (二)加強監督管理。各市局要高度重視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監管工作,切實抓好本次標簽標識規范專項檢查工作。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認真處理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形成合理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
 
    (三)加強信息上報。各市局要及時通報工作中發現的風險信息和隱患問題,及時向本級政府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請各市局于2017年6月15日前將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報送省局。
 
    聯系人:于濟洋 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聯系電話:024-31602057
 
    聯系人:張金碧 省局食品流通監管處
 
    聯系電話:024-31607770
 
   附件.pdf



日期:2017-02-22
 
地區: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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