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我局現對2016年吉林省級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信息(第4期)進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4類食品309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其中,糕點(月餅)30批次,蜂產品51批次,糧食加工品134批次,全部合格;酒類94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1.06%。現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具體信息如下:
酒類1批次:吉林省集安市仁益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集安小九酒中檢出酒精度未達標。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通化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上述通化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0912.xls
食品抽檢合格-20160912.xls
日期:2016-09-12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4類食品309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其中,糕點(月餅)30批次,蜂產品51批次,糧食加工品134批次,全部合格;酒類94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1.06%。現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具體信息如下:
酒類1批次:吉林省集安市仁益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集安小九酒中檢出酒精度未達標。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通化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上述通化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0912.xls
食品抽檢合格-20160912.xls
日期:201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