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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規范釀造醬油標識

   2016-07-19 食品伙伴網471
核心提示:   據臺灣中央社消息,繼米粉、巧克力、乳品后,臺食藥署19日預告草案,擬自明年7月1日起,必須是植物性蛋白經發酵熟成的產品

     據臺灣“中央社”消息,繼米粉、巧克力、乳品后,臺食藥署19日預告草案,擬自明年7月1日起,必須是植物性蛋白經“發酵熟成”的產品才可標示“釀造醬油”,其余方式制造的須標示水解、混合或速成醬油。

  臺衛福部食藥署近年實施一連串食品正名政策,包括米量不足的“新竹米粉”得改叫“炊粉”,可可脂不足的巧克力只能稱“巧克力風味糖”等。

  臺食品藥物管理署19日預告“包裝醬油之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規定只有天然“曲菌”釀造的醬油,才能標示為“釀造醬油”,其余醬油產品將依制造方式分為“水解醬油”、“混合醬油”或“速成醬油”,讓消費者選購時一眼就能看出醬油制造方式。

  臺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受訪時說,市售很多醬油都是以化學制程制造,原考慮正名為“氨基酸液”,但因名稱太嚇人,經過各界討論決定在醬油品名前,標示其制作方式。

  許朝凱指出,未來標示“釀造醬油”的產品,必須是以大豆、脫脂大豆、黑豆等植物性蛋白,添加小麥、米等谷類蒸煮培養出“麴菌”,通過微生物釀造而成的醬油。

  其他醬油怎么分?許朝凱解釋,“速成醬油”就是用酸或酵素水解植物性蛋白質所得胺基酸液,添加醬油醪、生醬油等再經發酵及熟成制成;“水解醬油”則是用水解醬油胺基酸液,加上釀造醬油半成品后再發酵熟成,省略幾步驟,從半成品開始做并調味而成。

  許朝凱說,至于“混合醬油”或“調合醬油”,就是直接用前3種調配而成的,業者須在內容物欄位,清楚標示混合醬油含量百分比。

  許朝凱指出,該草案將預告60天征集各界意見,預計2017年7月1日上路,其后制造販售的醬油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的情況,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要求限期回收改正,并得處以罰款。
 




日期:2016-07-19
 
地區: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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