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4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274號公告,預告訂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60天內接收公眾意見和建議。
該標準草案共六條,要點如下:
1. 法源依據。(第一條)
2. 名稱定義及適用范圍。(第二條)
3. 食品中重金屬限量的規定。(第三條)
4.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規定。(第四條)
5. 食品中其他污染物質及毒素限量的規定。(第五條)
6. 施行日期。(第六條)
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詳見: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75
日期:201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