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廣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蜂產品、米、面糧食制品、酒類、茶葉、白酒、飲料等7類食品共計102批次樣品。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具體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以上監督抽檢中發現的問題,廣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涉及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及時依法查處,并將抽樣不合格信息告知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其開展核查處置。
現將抽檢結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反映。
食品抽檢合格-20160526.xlsx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0526.xlsx
日期:2016-05-30
針對以上監督抽檢中發現的問題,廣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涉及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及時依法查處,并將抽樣不合格信息告知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其開展核查處置。
現將抽檢結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反映。
食品抽檢合格-20160526.xlsx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0526.xlsx
日期:2016-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