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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23)——2016年1月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信息(2016年4月13日)

   2016-04-13 上海市食藥監局704
核心提示:本次抽檢的食用農產品主要包括畜禽肉及副產品、水產品、鮮蛋、蔬菜、水果類、豆類、花生等。抽檢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
本次抽檢的食用農產品主要包括畜禽肉及副產品、水產品、鮮蛋、蔬菜、水果類、豆類、花生等。抽檢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76號》、《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四批)》(衛生部食品整頓辦函〔2010〕50號文件)、《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第560號公告、《無公害食品漁用藥物使用準則》NY5071-200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鉛、鉻、砷等重金屬,克倫特羅、沙丁胺醇、萊克多巴胺、孔雀石綠、隱色孔雀石綠、四環素、土霉素、氯霉素、恩諾沙星、環丙沙星、硝基呋喃代謝物等獸藥殘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鈉等食品添加劑和微生物指標等146個指標。共抽檢食用農產品樣品345批次,涉及12個生產省份,發現3批次不合格,樣品不合格率為0.87%。其中:
 
  1.抽檢蔬菜80批次,不合格樣品數為1批次,樣品不合格率為1.25%,檢出不合格的檢測項目為毒死蜱。
 
  2.抽檢水果類40批次,不合格樣品數為2批次,樣品不合格率為5.0%,檢出不合格的檢測項目為丙溴磷。
 
  3.抽檢畜禽肉及副產品185批次、水產品40批次,均未發現不合格樣品。
 
  小貼士:
 
  毒死蜱和丙溴磷為殺蟲劑,雖可用于食用農產品,但必須控制使用劑量和安全間隔期,生產企業和農戶應該嚴格遵守農藥安全使用規定,在安全間隔期內采收,避免造成農藥殘留超標。
 
  本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依法對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企業進行立案查處。
 
  抽檢產品信息見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3日
 
  相關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0413-食用農產品.xls
 
     食品抽檢合格-20160413-食用農產品.xls


日期:2016-04-13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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