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智利共和國農業部關于智利去殼核桃仁輸華植物衛生要求的議定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智利共和國農業部關于智利去殼核桃仁輸華植物衛生要求的議定書的補充協議》,允許智利去殼核桃仁和帶殼核桃輸華。智利輸華去殼核桃仁和帶殼核桃應符合《進口智利核桃檢驗檢疫要求》(見附件)。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進口智利核桃檢驗檢疫要求
質檢總局
2016年3月28日
公告32號附件.doc
日期:2016-04-11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進口智利核桃檢驗檢疫要求
質檢總局
2016年3月28日
公告32號附件.doc
日期:2016-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