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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韓國對進口中國香蕉穿孔線蟲寄主植物實施檢疫限制措施的緊急通知

   2010-02-24 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951
核心提示:(國質檢動函〔2010〕83號)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日前,韓國植物檢疫部門通報,繼2009年9月從進口中國的竹芋上截獲香蕉穿孔線蟲

(國質檢動函〔2010〕83號)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日前,韓國植物檢疫部門通報,繼2009年9月從進口中國的竹芋上截獲香蕉穿孔線蟲(Radopholus similes)后,再次從來自中國廣東的水榕上截獲此線蟲,決定自2010年2月23日起,禁止進口我國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相關寄主植物,我國其他省區的寄主植物輸往韓國,應在植檢證書上注明產地等相關信息,否則作退運或銷毀處理。目前,總局正在與韓方緊急交涉。為防止疫情傳入傳出,避免該項檢疫措施對貿易造成損失,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請各局高度重視,積極應對。在中韓植物檢疫部門未就相關檢疫措施達成一致前,請各局通知出口企業,暫停向韓國出口產自廣東、廣西、海南的香蕉穿孔線蟲寄主植物的地下部分(名單見附件)。

  二、針對產自其他省、區、直轄市輸往韓國的寄主植物,各局要加強出口檢疫,確保不帶韓方關注的香蕉穿孔線蟲等檢疫性有害生物,并在植物檢疫證書中注明產地,或在附加聲明中標注“This plant was cultivated and produced from an area other than the burrowing nematode infected areas”(該批植物產自于沒有香蕉穿孔線蟲感染的地區)。

  三、各局要加強種苗花卉和果蔬種植基地疫情監測,嚴格落實出口種苗花卉和果蔬生產加工企業注冊登記(備案)制度。如在疫情監測或出口檢疫過程中發現香蕉穿孔線蟲,應立即暫停相關出口基地、產區的寄主植物出口,及時向總局和地方政府報告,并配合地方農林部門做好疫情封鎖、鏟除等防控工作。

  四、請各局加強對進口大花惠蘭等種苗花卉和蔬菜種子植物檢疫工作,加大抽樣比例及實驗室檢測力度,提高疫情檢出率,截獲重要疫情應立即報告,以便總局及時對外通報并采取必要的檢疫措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香蕉穿孔線蟲寄主植物名單
  
  韓國限制進口以下香蕉穿孔線蟲寄主植物的地下部分和根系:

  鱷梨,菠蘿,荔枝,硬毛木蘭,火炬松,濕地松,菜豆,黃秋葵,西瓜,蘿卜,苦瓜,辣椒,西紅柿,南瓜,冬瓜,韭菜,梔子,美人蕉科,茶樹,咖啡,姜,苜蓿,黑胡椒,紅薯,甘蔗,大豆,玉米,花生(去殼的花生仁除外),檳榔,椰子,姜黃,胡蘿卜,龍葵,香蕉屬,蕓香科,竹芋屬,花燭屬,甜菜屬,薯蕷屬,梨屬,喜竹芋屬, 花竹芋屬, 背竹芋屬,櫛竹芋屬,油梨屬,鶴望蘭屬,苿莉屬,棕竹屬,蝎尾蕉屬,水榕屬。




日期:2010-02-24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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