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韓國KFDA發布公告(第2016-14號)修改《畜產品的加工標準及成分規格》,相關意見征求稿的主要內容如下:
a.統一畜產品與食品法典的組成體系(對總則進行修改)。
1)修改《畜產品加工標準及成分規格》分類體系,即將當前收錄在第3.畜產品試驗方法中的總則移到“第1.總則”里,以便于使用;
2)修改焦油色素的定義,使其與《食品法典》及《食品添加劑法典》的內容一致;
3)畜產加工品中新設群、種、類型相關分類原則。
b.用語及術語的修改
1)對殺菌的定義進行了修改,以便正確表達殺菌不是將微生物殺滅而是控制在一定的水平;
2)微生物檢測用試料僅限試料量少時允許采集10g(mL),所以刪除了“根據需要”采集語句;
3)經加熱殺菌的肉食加工品的加工標準中追加“加熱殺菌后衛生包裝及處理”相關內容,以此明確其意義。
c.修改及新增實驗方法
1)修改丙酸、脫氫乙酸、山梨酸、安息香酸及其鹽類、對羥基苯甲酸甲酯的實驗方法;
2)新增人工甜味劑實驗方法;
3)刪除油溶性色素的實驗方法;
4)修改細菌培養實驗法的溫度及保存時間;
5)腸出血性大腸菌實驗法中新增附加條款,以便制定PCR反應條件為非最佳條件時可變更使用的依據。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16年3月11日。
原文鏈接: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seq=30042
日期:2016-01-12
a.統一畜產品與食品法典的組成體系(對總則進行修改)。
1)修改《畜產品加工標準及成分規格》分類體系,即將當前收錄在第3.畜產品試驗方法中的總則移到“第1.總則”里,以便于使用;
2)修改焦油色素的定義,使其與《食品法典》及《食品添加劑法典》的內容一致;
3)畜產加工品中新設群、種、類型相關分類原則。
b.用語及術語的修改
1)對殺菌的定義進行了修改,以便正確表達殺菌不是將微生物殺滅而是控制在一定的水平;
2)微生物檢測用試料僅限試料量少時允許采集10g(mL),所以刪除了“根據需要”采集語句;
3)經加熱殺菌的肉食加工品的加工標準中追加“加熱殺菌后衛生包裝及處理”相關內容,以此明確其意義。
c.修改及新增實驗方法
1)修改丙酸、脫氫乙酸、山梨酸、安息香酸及其鹽類、對羥基苯甲酸甲酯的實驗方法;
2)新增人工甜味劑實驗方法;
3)刪除油溶性色素的實驗方法;
4)修改細菌培養實驗法的溫度及保存時間;
5)腸出血性大腸菌實驗法中新增附加條款,以便制定PCR反應條件為非最佳條件時可變更使用的依據。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16年3月11日。
原文鏈接: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seq=30042
日期:201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