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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將自2016年7月1日起要求大型面粉、淀粉、食鹽、糖及醬油制造業者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

   2015-12-31 廈門WTO工作站212
核心提示:2015年12月25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41107736號公告,訂定資本額達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之面粉、淀粉、食鹽、糖及

    2015年12月25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41107736號公告,訂定“資本額達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之面粉、淀粉、食鹽、糖及醬油食品制造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并自2016年7月1日生效。

    公告事項:

    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的食品制造業者:

    一、辦理工廠登記且資本額達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的面粉制造業。

    二、辦理工廠登記且資本額達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的淀粉制造業。

    三、辦理工廠登記且資本額達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的食鹽制造業。

    四、辦理工廠登記且資本額達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的糖制造業。

    五、辦理工廠登記且資本額達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的醬油制造業。
 




日期:2015-12-31
 
地區: 臺灣
行業: 糧油 調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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