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消息,臺衛福部食藥署22日稱,食品含轉基因食品原料非經風險評估審查并查驗登記許可,不可作食品原料,臺灣目前未審查轉基因三文魚,美國的轉基因三文魚不可輸入臺灣作食品或原料。
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開先例核準轉基因三文魚上桌、銷售免標示;屆時轉基因與非轉基因勢必無法分辨,引起社會討論。
食藥署22日表示,有關媒體報導美國核準轉基因三文魚供作食品原料,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所含的轉基因食品原料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并查驗登記發給許可文件,不得供作食品原料。
臺灣目前并未就轉基因三文魚進行審查,美國的轉基因三文魚不可輸入供作食品或食品原料。
食藥署科長周佩如受訪表示,未來美國轉基因三文魚若要進到臺灣,一定要經過風險評估審查,并查驗發給許可才能進來,且進口到臺灣后也要遵守臺灣法令對轉基因食品的標示規范,保障消費者安全和權益。
為強化轉基因食品標示資訊揭露,不論是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或散裝食品,只要含有轉基因食品原料,應依規定標示“基因改造”等字樣,另為使外食的消費者食的安心,已將標示范圍擴大至直接供應飲食場所。
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臺灣未核準轉基因三文魚供作食品原料,輸入相關產品應確認國外供貨商不得使用轉基因三文魚,另使用核準轉基因原料者,應依標示規定正確標示,以利消費者選購、辨識。
日期:201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