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美國環保署發布對砜嘧磺隆的殘留限量要求,本規則于2015年10月30日起生效。美國聯邦法規40CFR§180.478中高粱中砜嘧磺隆的殘留限量修訂為0.01mg/kg。
2015年11月4日,美國環保署發布一條最終條例,制定了高粱中砜嘧磺隆的殘留限量修訂為0.8mg/kg,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2015-11-11
2015年11月4日,美國環保署發布一條最終條例,制定了高粱中砜嘧磺隆的殘留限量修訂為0.8mg/kg,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201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