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8日,巴西農牧漁業食品部(MAPA)發布2009年第55號技術標準——醋酸發酵飲料及其原料監督抽查技術規范。對進出口醋酸發酵飲料的抽樣檢查程序、進出口申請程序、原產地證書要求、銷售許可要求等做出了規定,并在該法規的附件中,給出了相應的模型或模板文件,分別是:
附件一 抽樣樣品標簽與封口包裝模型
附件二 抽樣產品標志模型
附件三 醋酸發酵飲料出口申請表
附件四 進口檢查證書
附件五 出口醋酸發酵飲料產品原產地證書(由MAPA簽發)
附件六 醋酸發酵飲料銷售許可證
附件七 醋酸發酵飲料原產地與質量分析證明
附件八 進口聲明書
附件九 非商業用途進口申請表
日期:2009-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