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2015年第4期食品(月餅)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監督抽檢產品為月餅,抽檢樣品共計123批次,其中合格105批次,不合格18批次,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臺州、麗水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生產經營者,可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復檢申請,我局將依法受理,但復檢期間不得停止履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11號令)中規定的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等義務。復檢結果另行公告。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省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96317、12315投訴舉報熱線,或直接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月餅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2、 月餅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5年9月16日
日期:2015-09-21
本次監督抽檢產品為月餅,抽檢樣品共計123批次,其中合格105批次,不合格18批次,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臺州、麗水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生產經營者,可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復檢申請,我局將依法受理,但復檢期間不得停止履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11號令)中規定的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等義務。復檢結果另行公告。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省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96317、12315投訴舉報熱線,或直接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月餅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2、 月餅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5年9月16日
日期:2015-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