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歐委會分別發布G/TBT/EU/281號、G/TBT/EU/282號和G/TBT/EU/283號通報,頒布委員會執行法規草案,擬批準將美托咪啶、過氧化氫和殺蟲脲作為活性物質用于生物殺滅劑產品(美托咪啶作為活性物質的產品類型為21;過氧化氫作為活性物質的產品類型為1,2,3,4,5和6;殺蟲脲作為活性物質的產品類型為18)。該通報的評議截止日期為通報發布后60天,批準日期為2015年7月,生效日期為歐盟官方公報發布后20天。
日期:2015-05-07
2015年5月6日,歐委會分別發布G/TBT/EU/281號、G/TBT/EU/282號和G/TBT/EU/283號通報,頒布委員會執行法規草案,擬批準將美托咪啶、過氧化氫和殺蟲脲作為活性物質用于生物殺滅劑產品(美托咪啶作為活性物質的產品類型為21;過氧化氫作為活性物質的產品類型為1,2,3,4,5和6;殺蟲脲作為活性物質的產品類型為18)。該通報的評議截止日期為通報發布后60天,批準日期為2015年7月,生效日期為歐盟官方公報發布后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