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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魯政辦字〔2015〕36號)

   2015-03-23 山東省人民政府839
核心提示: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打造全國農產品和食品消費最安全、最放心地區為目標,以“食安山東”建設為統領,堅持“五管齊下、四嚴并舉、三建同強”,推進“兩個創建”和社會共治,用改革的精神、法治的思維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堅決治理“餐桌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堅持“五管齊下”,解決突出問題
 
  (一)強化食用農產品源頭監管。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加大對農獸藥違禁超限、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病死畜禽收購屠宰、農資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在食用農產品、林產品方面,重點打擊使用劇毒高毒和禁限用農藥、低毒農藥非法添加高毒成分等違法違規行為;在水產品、畜禽產品方面,重點打擊違禁使用和濫用抗生素、激素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繼續開展對重點食用農產品的聯合治理和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污染治理,加快土壤修復。加強生豬、牛羊等畜禽屠宰企業的規范管理,推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深入開展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加強對“瘦肉精”、生鮮乳違禁物質、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集中整治,消除行業“潛規則”。落實產地準出制度,規范儲存運輸管理,強化市場準入銜接,實現食用農產品從生產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全過程監管。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規?;?、產業化生產。
 
  (二)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監管。加強生產加工領域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強化對大型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集聚區的監管。集中開展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食品塑化劑、標簽標識不規范等重點問題專項治理,以及肉制品、水產加工品、復配添加劑等重點產品綜合整治。加強食品加工小作坊,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小作坊的監管工作,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黑作坊。充分發揮市、縣級政府主體作用,加強對地方傳統食品、特色食品及其集中加工地區的整頓治理。強化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和風險管理。
 
  (三)強化食品市場流通監管。以農產品批發市場為重點,強化市場準入與產地準出銜接,初步建立批發市場食用農產品可追溯體系,落實駐場監管者、批發市場開辦者、入場經營者三方責任,督促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建立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督促食品供貨商和零售商落實“一票通”制度,實施過期食品退換貨、銷毀制度。繼續加強學校周邊食品經營管理,監督食品店、餐飲店、食品攤販等落實公開承諾事項。加強對網絡銷售食品規范管理。繼續打擊無證無照、銷售和使用無合法來源食品和原料、侵權仿冒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推進流通市場食品快速檢測,盡快實現速檢點覆蓋全省,完善肉菜追溯體系,嚴禁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和食品流入市場。
 
  (四)強化餐飲服務監管。以學校食堂、工地食堂、職工食堂、農村集體聚餐為重點,強化監督管理措施,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大對旅游景區餐飲、大型餐飲配送企業、大型聚餐場所等重點單位和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火鍋底料等重點食材的監督檢查力度。探索實施餐飲企業信用評價、投訴舉報先行賠付制度。加強對生活飲用水、餐飲具消毒的監管,確保飲用水、餐飲具衛生安全。貫徹落實《山東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4號),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收運體系和處理設施建設,2015年年底前實現設區市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全部建成。
 
  (五)強化重點品種監管。加強蔬菜、果品、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產品、食用植物油、酒類、飲料、調味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等重點品種的監管。在落實全國、全省統一部署的整治任務的同時,各地要針對日常監管、治理整頓和抽檢監測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多、易引發系統性風險的重點品種,組織開展更有針對性、范圍和期限更具靈活性的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
 
  二、堅持“四嚴并舉”,加強依法治理
 
  (一)完善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快與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相配套的法規制度建設,建立覆蓋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管制度體系。健全完善農業投入品管理、產地環境管理、種植養殖過程控制、包裝標識、食用動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等制度規范。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研究制定食品領域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管理辦法。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與監管、保健食品注冊及監督管理、食品添加劑、食品召回、食品相關產品監督管理、進出口食品安全等相關制度。建立完善食品質量標準、標識制度。加大國家標準執行力度,制訂和完善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地方標準。做好省級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為公眾查閱和監督提供方便。建立完善食品標識制度,嚴格“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志產品”、“非轉基因食品”等認證,規范標識的使用和管理。
 
  (二)嚴格規范監管。細化監管職責,消除監管漏洞,實現從食用農產品到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出口的全過程監管。大力加強過程監管,探索建立食品檢查員制度,加大企業現場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力度。以高風險產品為切入點,探索建立主動排查、預防為主的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問題核查、飛行檢查、動態監督、隨機抽檢、明察暗訪相結合的風險隱患排查防控體系。開展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大型餐飲服務企業風險自查報告制度試點工作。擴大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質量保險制度和企業誠信管理制度實施范圍。推動完善進出口食品安全相關制度。充分運用云計算、大數據,大力推行模塊化、規范化、痕跡化管理。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審查機制,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流程,量化自由裁量標準,統一執法文書,統一執法標識,依法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和行政檢查等行為。推行食用農產品及食品領域綜合執法,加大執法力度。建立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制度,依法公開行政處罰信息。
 
  (三)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實施檢打聯動,加大對不合格食品和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力度,及時曝光并依法查處不合格食品和違法違規企業。嚴格規范執法,嚴禁以罰代管。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建立完善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隱患排查、線索研判、信息交流、重點整治、案件信息發布等機制,嚴懲重處違法犯罪行為。
 
  (四)加大考核評價和問責力度。落實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保障措施。進一步理清部門職責,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評價與績效評估。建立食品安全責任清單,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建立糾錯問責機制,嚴防發生失職瀆職行為。
 
  三、堅持“三建同強”,提升監管水平
 
  (一)加強監管體系建設。深入推進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建立統一、權威、專業、系統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強縣鄉農產品質量監管機構建設,提高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能力,按規定配齊配強專業技術人員。抓好畜禽屠宰監管體制改革。加強基層公安機關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加強各級食安辦建設,保證有足夠人員和力量承擔食安委日常工作。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安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合理劃分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事權,強化統籌規劃、上下協同、綜合協調和督查指導,實現無縫銜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執法裝備建設。落實基層監管機構建設標準和執法裝備配備標準,重點加強監管部門車輛、取證、快檢等執法裝備和應急處置以及公安機關打擊食品犯罪相配套的專業技術裝備配備,促進監管資源合理配置。加強和完善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和水平。深入推進抽檢監測計劃、經費、信息“三統一”,健全完善抽檢監測、風險分析、研判、評估、交流和預警等制度規范,建立部門間風險監測數據共享與分析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提高風險管控能力。加快建立科學統一、功能完善的“全品種、全過程、全覆蓋”食品安全信息化監管體系,建立食品安全統計基礎數據庫,實現數據集中、智慧監管。健全完善應急組織體系,細化應急預案和操作手冊,加強應急值守,開展培訓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及時妥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三)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基層監管力量,配足配齊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健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食品協管員隊伍、涉農行政村農產品村級監管員隊伍。加強各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管理知識專題培訓,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決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食品安全監管教育培訓指導意見和年度計劃,分級、分類組織開展監管人員輪訓和業務培訓,確保各級監管人員每人每年至少參加集中培訓40小時。
 
  四、推進“兩個創建”,發揮示范效應
 
  (一)全面推進“食安山東”品牌引領行動。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立體創建,繼續抓好“十個一批”創建工作,即重點創建一批標準化生產基地、放心農產品品牌和區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批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培育一批放心食品生產加工基地和龍頭骨干企業;發掘、保護和發展一批食品老字號與傳統品牌;打造一批新興品牌產品;創建一批食品經營示范單位;規劃建設和升級改造一批農產品批發市場、冷鏈加工配送中心和農貿市場;培育一批知名大型餐飲企業;創建一批餐飲安全示范街區、示范學校食堂和示范店;挖掘、保護和發展一批餐飲老字號和地方風味名吃。堅持扶優汰劣,制定完善品牌創建標準和評價體系,推出放心品牌榜,定期向社會發布和推介,樹立先進典型,提升品牌公眾認可度,推動食品產業提質增效。
 
  (二)深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和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結合國家級和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嚴格創建標準和內容,搞好項目規劃,建立部門協調配合和內部運行機制,加快建立鮮食農產品生產、收購、貯藏、運輸各環節的可追溯制度,在示范縣逐步建立完善監督管理、監測預警、檢測數據實時上報網絡體系,加強創建工作考核,提升全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進濟南、青島、煙臺、濰坊、威海5市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其他市至少選擇一個縣(市、區)同步開展省級示范創建試點,鼓勵創建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形成上下聯動格局。推動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省建設,繼續在全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五、推進社會共治,完善治理體系
 
  (一)加強宣傳引導。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做好食品安全新聞發布、法律法規和科普宣傳,提高公眾自我保護和參與監督的能力。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在主流媒體定期刊播公益廣告,強化食品安全科普網點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定期舉辦新聞發布會,強化正面宣傳,加大對“食安山東”建設、“守護舌尖安全”、“執法能力提升年”活動等重點工作的宣傳力度。及時發布食品安全信息,合理引導公眾消費。加強輿情監測,及時發現和處置食品安全事件,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一責任人意識和誠信意識,完善治理體系,規范引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守法經營。建立農業投入品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實施“紅黑名單”制度,完善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探索建立統一的食品信用分級分類標準,推進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與行業準入、融資信貸、稅收、用地審批等制度掛鉤,發揮其他領域對食品安全失信行為的懲戒作用。繼續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三)加強社會監督。積極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拓展公眾訴求表達渠道,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完善投訴舉報體系和內部監督舉報制度,大力推行有獎舉報制度,優化工作流程,完善服務機制,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實現應獎盡獎,提高公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和專家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制訂行規行約、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指導和服務食品產業發展,監督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反映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訴求,交流溝通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加強行業自律。積極發揮專家學者、法律顧問作用,暢通服務渠道,建立常態化聯系機制。建立食品安全專家庫和重大決策專家咨詢制度。把專家論證、公眾參與納入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和維護食品安全。


日期:2015-03-23
 
地區: 山東
標簽: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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