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法國香檳酒行業委員會(Comité Champagne)來說,保護“香檳”原產地名稱,制止各類侵權行為,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早在2002年,歐盟委員會和智利政府就已簽署協議,在12年的過渡期滿之后,“Champagne”一詞將僅可用于那些在法國香檳地區生產的起泡葡萄酒。
2015年2月1日,長達12年的過渡期終于結束,也就意味著從這一天起,“champagne”一詞作為原產地標志正式受到智利政府的保護。
同樣是在今年一月,“香檳”地理標志作為外國原產地名稱被厄瓜多爾知識產權局承認并保護。
在隨后的幾個月里,法國香檳酒行業委員會將對智利及厄瓜多爾兩國的葡萄酒市場進行監測,以確保“香檳”這一地理標志不被濫用。
日期:201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