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順應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新要求,不斷完善制度建設,切實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
一是積極推進地方立法。組織起草《江西省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管理辦法》,并納入地方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力爭年內頒布實施。推動《江西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納入2015年地方性法規項目規劃,完成前期調研工作。
二是建立執法清單制度。集中清理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做好審批事項的取消、下放和承接工作。啟動建立行政審批“負面清單”、“責任清單”、“權力清單”制度,推行“三單管理”。
三是建立案件審查制度。整合過去分散的法律文書,統一全省食品藥品行政執法文書規范。建立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審查工作制度,開展全省系統優秀案件評查。
四是建立公開聽證制度。依法妥善處置行政糾紛,認真做好信息公開、投訴舉報、行政許可、稽查辦案工作。建立聽證制度,保障監管對象合法權益。
日期:201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