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9日,臺灣地區“食藥署”發出FDA北字第1042000336號函,自2015年2月11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止,對自日本輸入的貨品分類號列3924.10.00.20.1-D“塑料類重復性使用的微波用餐盒、保鮮盒及環保水杯,PP”,加強抽批查驗。近6個月內。該類產品耐熱性試驗不符規定達3批,不合格批數明顯偏高。
日期:2015-02-25
2015年2月9日,臺灣地區“食藥署”發出FDA北字第1042000336號函,自2015年2月11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止,對自日本輸入的貨品分類號列3924.10.00.20.1-D“塑料類重復性使用的微波用餐盒、保鮮盒及環保水杯,PP”,加強抽批查驗。近6個月內。該類產品耐熱性試驗不符規定達3批,不合格批數明顯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