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5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檢出13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5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
抽檢信息顯示,這5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別為義烏市柯徐君食品商行銷售的萵筍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嘉興市水產肉食品批發市場天天餐飲配送中心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市錢塘區呂穆珵食品店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余杭成素餐飲店購進的涼皮,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舟山市定海區楊可小吃店購進的涼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檸檬黃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檸檬黃基本無毒,不在體內貯積,絕大部分以原形排出體外;但是如果長期大量攝入檸檬黃超標的食品,也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檸檬黃在蔬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蔬菜干制品中檸檬黃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范圍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亮藍在食品行業中適用于糕點、糖果、飲料等的著色。亮藍必須嚴格按照標準使用,如果長期攝入,也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亮藍在蔬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蔬菜干制品中亮藍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范圍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山梨酸及其鉀鹽抗菌性強,防腐效果好,是目前應用非常廣泛的食品防腐劑。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臟、腎臟、骨骼生長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在糧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糧食加工品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肝臟積累性中毒,危害肝臟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糧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糧食加工品中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部分不合格食品信息
(來源: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14期)
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食品抽檢不合格—20250423.xls
抽檢信息顯示,這5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別為義烏市柯徐君食品商行銷售的萵筍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嘉興市水產肉食品批發市場天天餐飲配送中心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市錢塘區呂穆珵食品店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余杭成素餐飲店購進的涼皮,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舟山市定海區楊可小吃店購進的涼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檸檬黃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檸檬黃基本無毒,不在體內貯積,絕大部分以原形排出體外;但是如果長期大量攝入檸檬黃超標的食品,也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檸檬黃在蔬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蔬菜干制品中檸檬黃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范圍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亮藍在食品行業中適用于糕點、糖果、飲料等的著色。亮藍必須嚴格按照標準使用,如果長期攝入,也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亮藍在蔬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蔬菜干制品中亮藍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范圍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山梨酸及其鉀鹽抗菌性強,防腐效果好,是目前應用非常廣泛的食品防腐劑。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臟、腎臟、骨骼生長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在糧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糧食加工品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肝臟積累性中毒,危害肝臟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糧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糧食加工品中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部分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號 |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日期/批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分類 | 公告號 | 公告日期 | 任務來源/項目名稱 | 檢驗機構 | 備注 |
1 | / | / | 義烏市柯徐君食品商行 | 浙江省金華市義烏市中心菜市場 | 萵筍干 | / | / | 2024/11/9 | 檸檬黃║0.0328g/kg║不得使用;亮藍║0.00747g/kg║不得使用 | 蔬菜制品 | 浙江省食品2025年第14期 | 2025.4.23 | 浙江/(省抽) | 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 / |
2 | / | / | 嘉興市水產肉食品批發市場天天餐飲配送中心 | 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水產肉食品批發市場B區8甲號 | 萵苣干 | / | / | 2024/9/25 | 檸檬黃║0.0420g/kg║不得使用;亮藍║0.00939g/kg║不得使用 | 蔬菜制品 | 浙江省食品2025年第14期 | 2025.4.23 | 浙江/(省抽) | 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 / |
3 | / | / | 杭州市錢塘區呂穆珵食品店 | 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白楊街道4號大街15-2號1、2幢裙房一樓A33 | 萵苣干 | / | / | 2024/9/1 | 檸檬黃║0.0382g/kg║不得使用;亮藍║0.0100g/kg║不得使用 | 蔬菜制品 | 浙江省食品2025年第14期 | 2025.4.23 | 浙江/(省抽) | 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 / |
10 | / | / | 杭州余杭成素餐飲店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余杭街道金星村智溢路44號 | 涼皮 | / | / | 2024/12/4 | 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0.172g/kg║不得使用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浙江省食品2025年第14期 | 2025.4.23 | 浙江/(省抽) | 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 / |
11 | / | / | 舟山市定海區楊可小吃店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昌國街道東大街32號 | 涼皮 | / | / | 2024/12/4 |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0.302g/kg║不得使用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浙江省食品2025年第14期 | 2025.4.23 | 浙江/(省抽) | 寧波市產品食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纖維檢驗所) | / |
(來源: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14期)
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食品抽檢不合格—202504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