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澳新食品標準局發布336-25號通告,批準三項澳新食品法典修正案。主要內容為:
A1269號提案,批準養殖鵪鶉作為新食品原料,最大食用量300g/餐,可以與其他已批準食品原料混合使用;
P1049號提案,規定酒精含量超過1.15%(體積分數)的食品標簽上關于糖含量的營養聲稱不得提及任何特定種類的糖(如不允許聲稱含有果糖)此外該類食品標簽上關于碳水化合物含量的營養聲稱不得提及除糖類以外的任何碳水化合物成分;
P1059號提案,修訂酒精飲料能量標簽法規,具體包括:新增平均能量含量、每份等定義;補充規定豁免進行能量聲稱的產品類型,包括產品標簽己標注營養成分表或標簽表面積小于100cm2等;規定了酒精飲料能量聲稱的信息內容和參考標注格式,包括每個獨立銷售包裝的產品中包含的食品份數、每份具體數量以及每份含有的能量等:酒精飲料能量聲稱標注的注意事項,如每份或100ml的平均能量含量小于40kJ,在能量聲稱中可不標注具體數值,直接標注為“小于40kJ廣”等。
上述修正案將在政府公報發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2025-04-08
A1269號提案,批準養殖鵪鶉作為新食品原料,最大食用量300g/餐,可以與其他已批準食品原料混合使用;
P1049號提案,規定酒精含量超過1.15%(體積分數)的食品標簽上關于糖含量的營養聲稱不得提及任何特定種類的糖(如不允許聲稱含有果糖)此外該類食品標簽上關于碳水化合物含量的營養聲稱不得提及除糖類以外的任何碳水化合物成分;
P1059號提案,修訂酒精飲料能量標簽法規,具體包括:新增平均能量含量、每份等定義;補充規定豁免進行能量聲稱的產品類型,包括產品標簽己標注營養成分表或標簽表面積小于100cm2等;規定了酒精飲料能量聲稱的信息內容和參考標注格式,包括每個獨立銷售包裝的產品中包含的食品份數、每份具體數量以及每份含有的能量等:酒精飲料能量聲稱標注的注意事項,如每份或100ml的平均能量含量小于40kJ,在能量聲稱中可不標注具體數值,直接標注為“小于40kJ廣”等。
上述修正案將在政府公報發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202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