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市場監管局“鐵拳”行動典型案例(2024年第二批),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原料存放、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食品留樣管理不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相關規定、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未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經營食品案
2024年6月21日,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原料存放、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食品留樣管理不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相關規定、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未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做出沒收已開封使用的超過保質期的花生碎1袋(剩余90克),并處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3月,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提供餐飲服務過程中存在冷藏柜內食品原料、半成品、葷素食品未分開存放、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不規范、食品留樣柜未落實專人管理,留樣記錄不規范,并在其操作加工區域發現有1袋已開封使用且超過保質期的花生碎,1 瓶未開封且超過保質期的芥末油。經調查,當事人承包某單位食堂,負責該單位食堂所有的經營活動,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承包經營的食堂在提供餐飲服務過程中存在冷藏柜內食品原料、半成品、葷素食品未分開存放、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不規范、食品留樣柜未落實專人管理、留樣記錄不規范、超過保質期的已開封使用的食品原料進入操作加工區域、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未按規定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違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做出上述行政處罰。
日期:2024-08-07
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原料存放、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食品留樣管理不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相關規定、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未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經營食品案
2024年6月21日,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原料存放、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食品留樣管理不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相關規定、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未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做出沒收已開封使用的超過保質期的花生碎1袋(剩余90克),并處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3月,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提供餐飲服務過程中存在冷藏柜內食品原料、半成品、葷素食品未分開存放、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不規范、食品留樣柜未落實專人管理,留樣記錄不規范,并在其操作加工區域發現有1袋已開封使用且超過保質期的花生碎,1 瓶未開封且超過保質期的芥末油。經調查,當事人承包某單位食堂,負責該單位食堂所有的經營活動,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承包經營的食堂在提供餐飲服務過程中存在冷藏柜內食品原料、半成品、葷素食品未分開存放、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不規范、食品留樣柜未落實專人管理、留樣記錄不規范、超過保質期的已開封使用的食品原料進入操作加工區域、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未按規定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違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做出上述行政處罰。
日期:2024-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