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消息,臺衛福部表示,將自明年起禁止任何嬰幼兒配方奶促銷行為,包括送贈品、樣品、折扣券等。
臺食藥署企科組副組長遲蘭慧稱,為持續推廣母乳喂養,由于母乳營養優于配方奶粉,日前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明確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廣告。
遲蘭慧說,常見促銷方式也被禁止,包括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開罐價、搭配其他物品銷售或以特別展示會方式為促銷。
遲蘭慧指出,辦法規定將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目的是為避免銷售場所“廣告”促銷手法,違反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到400萬元罰款。
日期:201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