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韓國發布了第2024-22號告示,修改《食品法典》部分內容,其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1. 修改保存及流通標準:食品必須遵守規定的保存條件,但存在根據產品的用途需要變更保存條件的例外情況;室溫、冷藏調味醬汁類等為了輔助冷凍食品,以1次攝入的容量包裝時,進行冷凍時可以不考慮容量;食品生產、加工商等解凍并流通冷凍產品時,明確規定解凍時間是通過消費期限計算出的時間。
2. 修改調味紫菜食品類型名稱:將烤過的紫菜也包括到調味紫菜的食品類型內,將該食品類型名稱改為調味紫菜或烤紫菜。
3. 修改食品原料列表。
4. 新設及修改三氟咪啶酰胺等57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5. 新設及修改甲基鹽霉素等11種獸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6. 修改一般試驗方法等。
1. 修改保存及流通標準:食品必須遵守規定的保存條件,但存在根據產品的用途需要變更保存條件的例外情況;室溫、冷藏調味醬汁類等為了輔助冷凍食品,以1次攝入的容量包裝時,進行冷凍時可以不考慮容量;食品生產、加工商等解凍并流通冷凍產品時,明確規定解凍時間是通過消費期限計算出的時間。
2. 修改調味紫菜食品類型名稱:將烤過的紫菜也包括到調味紫菜的食品類型內,將該食品類型名稱改為調味紫菜或烤紫菜。
3. 修改食品原料列表。
4. 新設及修改三氟咪啶酰胺等57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5. 新設及修改甲基鹽霉素等11種獸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6. 修改一般試驗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