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羅馬尼亞獸醫和食品安全局(ANSVSA)發布命令草案,擬修訂食品和食品配料生產中食用的加工助劑相關法規,主要內容包括:
(1)適用于用于或擬用于生產食品或食品配料的提取溶劑,不適用于食品添加劑、維生素和其他營養添加劑生產中使用的提取溶劑;
(2)附件列明了允許用作食品或食品配料生產中的提取溶劑,但須符合該附件規定的使用條件和最大殘留限量(部分詳見下表),添加了酸度或堿度調節物質的水和其他具有溶劑性質的食品物質應被授權作為食品或食品配料生產中的提取溶劑;
(3)規定了允許作為食品加工提取溶劑的物質應符合的標準,如不含有任何具有毒理學危險量的元素或物質、不含有超過1mg/kg的砷或超過1mg/kg的鉛,同時規定了其包裝標簽要求。
更多詳情參見:http://www.ansvsa.ro/ordine-ale-presedintelui-ansvsa/
日期:2024-05-16
(1)適用于用于或擬用于生產食品或食品配料的提取溶劑,不適用于食品添加劑、維生素和其他營養添加劑生產中使用的提取溶劑;
(2)附件列明了允許用作食品或食品配料生產中的提取溶劑,但須符合該附件規定的使用條件和最大殘留限量(部分詳見下表),添加了酸度或堿度調節物質的水和其他具有溶劑性質的食品物質應被授權作為食品或食品配料生產中的提取溶劑;
(3)規定了允許作為食品加工提取溶劑的物質應符合的標準,如不含有任何具有毒理學危險量的元素或物質、不含有超過1mg/kg的砷或超過1mg/kg的鉛,同時規定了其包裝標簽要求。
助劑名稱 | 使用條件 | 最大殘留限量(mg/kg) |
乙醇 | 適用于所有用途 | 按良好操作規范添加 |
丙酮 | 適用于所有用途(橄欖油精煉除外) | 按良好操作規范添加 |
乙酸乙酯 | 脫咖啡因,或去除咖啡和茶中的刺激物和苦味 | 20mg/kg在咖啡或茶中 |
從糖蜜中生產糖 | 1mg/kg在糖中 | |
甲醇 | 適用于所有用途 | 10mg/kg |
乙烷 | 油脂的生產或分餾以及可可脂的生產 | 1mg/kg在脂肪或油或可可脂中 |
脫脂蛋白產品和脫脂面粉 | 10mg/kg在含有脫脂蛋白制品和脫脂面粉的食物中 | |
30mg/kg在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脫脂豆制品中 |
更多詳情參見:http://www.ansvsa.ro/ordine-ale-presedintelui-ansvsa/
日期:202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