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洪都拉斯議會通過法令 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能量飲料

   2024-04-30 南美僑報網1626
核心提示:洪都拉斯國民議會近日召開全體會議,一致通過了關于實施《能量飲料控制和監管法》的法令,規定禁止向18歲以下未成年人出售能量飲料,以保護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洪都拉斯國民議會近日召開全體會議,一致通過了關于實施《能量飲料控制和監管法》的法令,規定禁止向18歲以下未成年人出售能量飲料,以保護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 
  洪都拉斯《論壇報》4月28日報道,能量飲料是指具有刺激神經系統作用的非酒精功能飲料,富含咖啡因、?;撬帷⒕S生素B族等特殊成分或人參、瓜拉那、馬黛茶、左旋肉堿、核酸素、葡萄糖醛酸內酯等其他成分,以及具有生理功能或營養價值的物質。
 
  上述法令規定了全國禁止銷售能量飲料的場所,包括公共和私立中小學校、大學、幼兒園、體育場所、社區之家,以及其他負責照料18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機構。
 
  法令第4條還規定,洪都拉斯衛生監管局(Arsa)負責頒布關于規范能量飲料成分、標簽、廣告和銷售網點的標準化條例,并出臺必要措施確保法令順利實施,其中,能量飲料的標簽中應涉及飲用能量飲料帶來的不良影響、健康風險和危險警告,所有信息必須醒目、清晰地標注在能量飲料的外包裝上。衛生監管局還須定期更新標簽內容,注明飲用能量飲料帶來不良影響的最新科學和醫學發現。
 
  這項法令還規定,銷售能量飲料的商家必須將能量飲料與其他飲料分開擺放,并在警示牌上標明“禁止18歲以下未成年人購買和飲用”。
 
  此外,上述法令還授權衛生監管局負責監督本法令及相關條例的遵守情況,并對違法行為實施懲罰。



日期:2024-04-30
 
標簽: 能量飲料 監管
行業: 飲料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