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食品生產企業:
針對消費者反映預包裝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好找、看不清、不易算”等問題,3月2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簡稱《公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宿遷市市場監管局現向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發出如下倡議:
一
認真學習領會,增強自律意識
全市食品生產企業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公告》內容,將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作為企業常態化發展的基本準則與重要任務,積極采取針對性改進措施,方便消費者清晰辨識。
二
優化包裝設計,醒目標注日期
在預包裝食品最小銷售包裝的主要展示版面顯著標注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最小銷售包裝有多層的,在其最外層包裝上標注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采用“見包裝物某位置”的形式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其位置應當清晰明顯、描述準確、易于查找。
三
規范字體大小,清晰識別信息
為方便消費者識讀,食品企業應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與寬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數字、符號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顏色與日期顏色對比明顯的形式清晰標注;改進噴碼、打印等技術和設備確保標注內容持久清晰。
四
改進描述方式,確保日期明確
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明確標注保質期到期日;同一預包裝內有多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在外包裝上以最早到期的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裝上分別標注每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到期日;采用分裝方式生產的預包裝食品,以所分裝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
五
落實主體責任,主動接受監督
嚴格按照《公告》內容,強化內部管理,開展自查自糾,主動積極落實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各項措施。同時,主動傾聽消費者呼聲和訴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營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費環境。
日期:2024-04-08
針對消費者反映預包裝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好找、看不清、不易算”等問題,3月2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簡稱《公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宿遷市市場監管局現向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發出如下倡議:
一
認真學習領會,增強自律意識
全市食品生產企業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公告》內容,將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作為企業常態化發展的基本準則與重要任務,積極采取針對性改進措施,方便消費者清晰辨識。
二
優化包裝設計,醒目標注日期
在預包裝食品最小銷售包裝的主要展示版面顯著標注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最小銷售包裝有多層的,在其最外層包裝上標注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采用“見包裝物某位置”的形式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其位置應當清晰明顯、描述準確、易于查找。
三
規范字體大小,清晰識別信息
為方便消費者識讀,食品企業應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與寬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數字、符號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顏色與日期顏色對比明顯的形式清晰標注;改進噴碼、打印等技術和設備確保標注內容持久清晰。
四
改進描述方式,確保日期明確
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明確標注保質期到期日;同一預包裝內有多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在外包裝上以最早到期的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裝上分別標注每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到期日;采用分裝方式生產的預包裝食品,以所分裝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
五
落實主體責任,主動接受監督
嚴格按照《公告》內容,強化內部管理,開展自查自糾,主動積極落實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各項措施。同時,主動傾聽消費者呼聲和訴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營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費環境。
日期: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