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據歐盟官方公報消息,3月22日,歐盟委員會發布關于監測食品中鎳含量的(EU)2024/907號建議書。建議書主要內容包括:
(1)會員國應與食品經營者合作,在2025、2026和2027年期間監測食品中的鎳含量;
(2)監測范圍應包括食品補充劑、巧克力、巧克力醬、堅果醬、可可豆、谷物類產品(尤其是早餐谷物、谷物片和燕麥片)、即食湯、咖啡、茶、蔬菜、海藻、油籽、豆腐和大豆飲料等大豆制品、豆類、堅果、魚類和其他海產品;
(3)必要時,成員國應收集有關降低食品中鎳含量的減緩措施的知識。成員國還應確保向農民和食品企業經營者有效宣傳和推廣已知的減緩方法,并確保農民和食品企業經營者逐步實施這些減緩措施;
?。?)取樣程序和分析應按照條例(EC)No 333/2007規定的取樣和分析要求進行;
?。?)成員國和食品企業經營者應定期向管理局提供監測數據,同時提供管理局規定的信息和電子報告格式,以便匯編成一個數據庫。巧克力樣品應注明可可固體含量。茶葉樣本須列明茶葉的種類或品種,包括其拉丁名稱。至于海藻,則應報告物種,包括其拉丁名,以及數據是否涉及新鮮或干海藻。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400907
.xgxw p a{color:#0000FF;}.xgxw{padding-left:40px;}.xgxw h1{font-size:16px;margin:5px 0px;}相關政策解讀
日期:2024-03-28
(1)會員國應與食品經營者合作,在2025、2026和2027年期間監測食品中的鎳含量;
(2)監測范圍應包括食品補充劑、巧克力、巧克力醬、堅果醬、可可豆、谷物類產品(尤其是早餐谷物、谷物片和燕麥片)、即食湯、咖啡、茶、蔬菜、海藻、油籽、豆腐和大豆飲料等大豆制品、豆類、堅果、魚類和其他海產品;
(3)必要時,成員國應收集有關降低食品中鎳含量的減緩措施的知識。成員國還應確保向農民和食品企業經營者有效宣傳和推廣已知的減緩方法,并確保農民和食品企業經營者逐步實施這些減緩措施;
?。?)取樣程序和分析應按照條例(EC)No 333/2007規定的取樣和分析要求進行;
?。?)成員國和食品企業經營者應定期向管理局提供監測數據,同時提供管理局規定的信息和電子報告格式,以便匯編成一個數據庫。巧克力樣品應注明可可固體含量。茶葉樣本須列明茶葉的種類或品種,包括其拉丁名稱。至于海藻,則應報告物種,包括其拉丁名,以及數據是否涉及新鮮或干海藻。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400907
歐盟食品快速預警系統知多少
日期:202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