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局“關于加快食藥監系統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程”的要求,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基層政府就近管理、便民服務的優勢,定安縣局采取多項措施扎實推進餐飲服務單位行政審批事項及日常監管職責下放工作,把餐飲服務審批權限及日常監管權限陸續下放到縣區10個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同時還將審批時限從20個工作日減少到10個工作日,提升了基礎服務效能。
定安縣局要求,各鄉鎮所要及時調整工作安排,優化配置監管資源,保障下放事項的審批監管工作順利進行;要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行政審批監管權運行的監督,不斷提高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此項工作是定安縣局積極推行陽光政務,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行政審批辦事效率的直接體現,極大地方便了縣區、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相對人辦理相關事項。此舉為構建以縣區管理為主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加速行政審批、提升服務效能進行了有益探索。
下一步,定安縣局將按照省局要求,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職能,繼續堅定不移地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創新,以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為契機,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系,以放權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促進定安縣食品藥品經濟又好又快又穩發展。
日期:201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