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官方公報消息,2024年1月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法規(EU) 2024/20號條例,不再續批活性物質精異丙甲草胺(S-metolachlor)。
根據附件中規定的條件,刪除精異丙甲草胺在條例(EU) No 540/2011附件中Part A部分的相關條目;各成員國應在2024年4月23日前撤銷對含有精異丙甲草胺的植保產品的授權,根據條例(EC) No 1107/2009第46條給予的寬限期最遲不超過2024年7月23日。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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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附件中規定的條件,刪除精異丙甲草胺在條例(EU) No 540/2011附件中Part A部分的相關條目;各成員國應在2024年4月23日前撤銷對含有精異丙甲草胺的植保產品的授權,根據條例(EC) No 1107/2009第46條給予的寬限期最遲不超過2024年7月23日。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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