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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大家談-礦泉水新國標與飲用水安全

   2008-07-22 食品伙伴網303
核心提示:日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新的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新標準(征求意見稿),該稿中相對

    日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新的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新標準(征求意見稿),該稿中相對原有的《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1995)有了幾項較大的改動,尤其是刪除了菌落總數這一項指標,增加了有關溴酸鹽含量的要求。

    食品伙伴網食品論壇是目前我國最大的食品技術社區,網友主要是食品行業的技術人員。針對這一標準,網友們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見:http://bbs.foodmate.net/thread-197870-1-1.html  )。

    有關標準中刪除菌落總數這一指標,網友們見解不同,并且各自給出了自己的理由。反對取消這一指標的網友認為,菌落總數是反映食品安全的重要指標之一,對這一指標進行控制,有利于保障飲用水安全,保障消費者利益,將其取消,勢必引發飲用水中產出某些不安全的隱患;而支持取消這一指標的網友則認為,引起食品不安全的微生物因素主要是其中的致病菌,產毒菌以及腐敗菌等,因此菌落總數這一指標并不能恰當的反映應用水的安全情況,而應當對水中的一些具體有害微生物進行限制;取消這一指標,也是與國際標準接軌;另外對這一指標加以控制,會使企業增加成本,加重消費負擔。有關標準中增加溴酸鹽含量這一指標,網友們也發表了自己的觀點,認為增加這一指標是對飲用水安全的重視,從企業生產的實際出發,考慮到了水中可能存在的這一隱患,是我國食品安全的重大進步。以下是網友發言的匯總。

    一、反對取消菌落總數的網友如下:

    網友vitae:我覺得菌落總數對于指示產品衛生狀況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指標。如果大腸菌群、糞鏈球菌、綠膿桿菌和產氣莢膜桿菌在可接收范圍內,未必就基本表明菌落總數是在一個可以接受的范圍內,也就不一定不會對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其實大家想想,連生肉等需熟制后才食用的很多食品都有菌落總數的限制,直接飲用的水為什么要取消這個限量指標?有什么研究數據可以證明確定需要取消么?就因為國外沒有這個限量指標?

    網友江南一劍:菌落總數取消是與國際接軌,能理解。但以后新標準出臺后,出廠檢驗微生物指標檢哪幾項?目前,國內企業有幾家具有此檢驗手段?取消菌落總數與相關的衛生規范是否一致?若原水中沒有溴化物,是否就不用考慮溴酸鹽了?致病菌的污染源畢竟是可控的,但食品飲料行業的衛生是重要的。因此,新標準會造成礦泉水行業的監管更困惑。若標準稿批準實施后:出廠檢驗微生物是哪幾項,還是全部。若飲用水企業礦泉水、純凈水都生產,超凈工作臺上要檢以上幾類菌是否科學合理。從操作人員安全角度考慮,要配置生物安全柜,用于致病菌的檢驗。另外、還要配置一臺厭氧培養箱。建議:標準中菌落總數仍然規定,限度為1000cfu/ml。 檢驗手段進步,標準項目指標科學合理,取消菌落總數是可以的。但礦泉水企業的水源地環境情況大多不盡人意,周圍是農田的很多。如何保證輸送過程、加工過程不受二次污染。取消菌落總數項、增加致病菌項,但以何項菌做監控指標在實際生產過程中不易確定。因菌落總數可以進行‘流程水’檢測,從水源水至水處理工序各過濾點、灌裝點,看哪個點污染。菌落總數項還可監控過濾器中濾芯的效果。凡事不要一刀切,與國際接軌固然需要,但本國國情也要考慮。

    網友xilinxu:目前情況下建議放寬限制,但是不能取消。因為中國的食品衛生環境不容樂觀,如果微生物太多,天天造成食源性疾病,怎么辦?又增加嗎?國家標準如果這樣改來改去,是不是太不嚴肅了。

    網友shanmeng111:據我個人了解,國外標準對飲用水的菌落總數沒有要求。但是我們的國標是否要照搬洋人的標準值得商榷。菌落總數不僅可以作為衛生指標檢驗水受污染的情況,同時還可以作為反映新鮮程度的指標。而且該項目一般實驗室都可以做,有利于一般企業對水質量的控制。所以本人觀點不應該取消該指標。

    網友wangke1978:取消菌落總數,雖然表面上看是要與國際接軌,但是否符合中國國情,是否中國的企業、監管部門能自覺的做到國外水準,這更是個值得考慮的問題!

    網友goozooz:菌落總數一真是礦泉水生產企業的痛,但是這樣簡單地取消,我覺得還是太草率了些,雖然說與國際接軌了,但國情是不能忽視的,與國際的環境是不能比的,我還是建議適當放寬,比如由50放到500,這樣比較妥當。再說了,就我個從經驗,菌落的超標主要是在洗桶環節上,現在我公司采用了85-95度水的洗桶殺菌,基本上不存在菌落總數的問題。就是電費用的多了些,許多企業可以查考,當然對PC桶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不然PC桶很容易泛白/老化。

    網友huodongjun:細菌菌落總數是衡量微生物危害的一個重要指標,我覺得刪除這一項不利用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引起腹瀉的微生物不僅僅是大腸菌、細菌也可能,所以反對刪除這一重要指標。

    網友野獸:國外有專門的調查,結果顯示瓶裝水的菌落總數跟飲水人群的腹瀉發生率有明確相關性的。所以,都不建議放棄這個指標。不知道我們放棄這個指標,除了個別國家沒有制定這個菌落總數標準外,還有什么依據呢?

    網友huihua3214:為什么要刪掉菌落總數這一項?如果菌落數過高,能保證這個產品質量嗎?而且出廠檢驗只剩下大腸菌群要檢,這樣的監控可以嗎?怎么只是重金屬加強檢測,而放松對微生物的檢測,微生物對人體沒傷害嗎?這樣修改懷疑修改者的意圖!真的是注重質量保障消費者嗎?

    二、支持刪除菌落總數這一指標的網友如下:

    網友chihuo:支持取消菌落總數指標,這個指標實際上對水的安全影響并不大,菌落總數大于10的4次方以上的水我常喝,各位只要是喝飲水機里的水,或過濾過的水,都是含有大量細菌的,只有自來水因為含有氯,可以達到100以下.各位只不過不知道罷了,不信你就檢測一下.許多人買了過濾器,以為水干凈了,實際上滋生了許多細菌,飲水機放出來的水也一樣,存有許多細菌.說到國外,水源水天然就帶有細菌,如果該國指標中有菌落總數這一項,這種水就別上市了。

    網友goodlucknew:導致人們食物中毒的絕對不是菌落總數,而正是新標準上列的那幾項指標。我認為菌落總數這個指標沒太大參考價值,主要是腸道治病菌要控制好,這才是威脅人們身體健康的關鍵。

    網友wuzuyi2001:之所以會刪掉細菌總數項目,是因為并不是所有微生物都有害,反之,絕大部分微生物對人體都是有益的;所以只要控制那些對人體有害的致病菌就可以了。水中常見的致病菌有綠膿桿菌;而大腸菌群是衡量水源是否受到糞便污染的指標等。

    網友吃肉地:刪掉菌落總數對水質安全是有積極意義的,大家應該看到,為了菌落總數達標,廠家使用的滅菌方法已經影響了水質的安全,我們不應該為了一個不構成安全的指標而制造新的不安全,細菌給人的印象大概太差了,這是多年來輿論片面宣傳造成的,我們應該對細菌和致病菌區別對待。我支持取消菌落總數。

    三、有關溴酸鹽指標的討論如下:

    溴酸鹽是溴酸HBrO3的鹽,堿金屬的溴酸鹽,如溴酸鈉和溴酸鉀溶于水。堿土金屬的溴酸鹽,如溴酸鋇Ba(BrO32,難溶于水,受熱都易分解,有氧化作用。由將溴蒸氣通入金屬的碳酸鹽或氫氧化物溶液后,再將生成的溴化物和溴酸鹽用結晶法分離而制得。溴酸鹽是在各個飲用水行業廠家大量使用臭氧進行殺菌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產生的一種毒副產物,是被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定為2b級的潛在致癌物。

    網友質量人:由于國家的飲用水標準對菌落總數要求非常嚴格, 因此,用臭氧消毒公共飲用水中含有大量的無機消毒副產物溴酸鹽。提出控制溴酸鹽是件好事,進步了,很多消費者還不知道水中含有溴酸鹽一事。

    網友野獸:其實對于不含溴的礦泉水來說,用多少臭氧消毒也不會導致溴酸鹽的增加啊。再說,溴酸鹽有史以來,僅僅一次導致了某個品牌的衛生學問題。同類的情況,比如霍亂弧菌,也曾經在礦泉水里面出現過呢,怎么沒有制定在標準里面?只能說明標準制定者沒有自己的學術立場,單純地人云亦云,被人牽著鼻子走路!

    四、對其他相關規定的質疑如下:

    網友panshi:都是在斷章取義,看看國外對外部環境的控制,人家是從源頭上控制,到后段所以就寬了,基本不存在超標的問題。其二,假如說溴酸鹽超標是由于臭氧消毒引起的,那么改變消毒方式就可以了,為何非要放寬檢測呢?

    網友chihuo:并非樓上所說的放寬檢測,您沒見增加了幾項致病菌的項目嗎?水源地的管理我見過,確實有如樓上所說,有的達不到衛生規范的要求,但是,把與水質安全有關的指標控制好了就夠了。此外,樓上說“從源頭上控制,到后段所以就寬了,基本不存在超標的問題”也不對,許多菌落總數超標的水,不是源頭的問題,有些是后面控制不當造成的,比如管道、回收桶清洗,罐裝、封口的衛生管理等。

    網友harry.huang:我個人認為標準雖然不是很完善,有總比沒有好。 還有一個是配套的標準,好像沒有出臺,很多概念老百姓不是很清楚。應該進行澄清和規范,市場上的礦泉水,礦物質水等等,概念太多,混淆了大部分消費者,國家應該進行統一管理,規范名稱,這樣消費者消費才明明白白!

    網友野獸:GB/T 8538里面還沒有確定三種致病菌怎么檢驗呢??催@個標準里面的指標,肯定使用濾膜法了。以往我們檢查礦泉水,銅綠假單胞菌確實污染率不低。但是對于現行工藝來說,大家都在使用臭氧消毒,產品還需要檢測厭氧的產氣莢膜梭菌嗎?不知道標準修訂者是否進行過或者進行過多大規模的調查?

    礦泉水新國標草案的提出,是我國對食品安全監管的又一進步,有利于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安全。食品伙伴網食品論壇的這一次討論,為該標準提出了諸多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感謝以上網友對本次討論的支持。




日期:200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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