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和越南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中越兩國主管部門達成的一致意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以下要求的中國乳品出口越南: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二、檢驗檢疫要求
(一)生乳來自符合以下要求的農場:
1.采集生乳時沒有感染或疑似感染口蹄疫。
2.采集生乳時未在臨床上觀察到炭疽病。
3.沒有結核病和布魯氏菌病。
4.根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陸地動物衛生法典》,農場和周邊地區沒有受到檢疫限制。
5.動物沒有飼喂過越南及中國禁止飼喂的飼料。
6.受主管部門監督。
(二)生乳中不含應用抗生素期間和休藥期間的乳汁或變質乳。
(三)乳品中獸藥、農藥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殘留量不超過越南標準規定的最高限量。
(四)乳品已根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和國際法典委員會的相關標準進行熱處理,確保滅活口蹄疫病毒,消除威脅人類健康的病原微生物。
(五)乳品應符合越南相關的法規和標準。
(六)乳品安全、衛生且適合人類食用。
三、證書要求
輸越乳品應隨附經中越兩國主管部門確認的、由中國海關簽發的衛生證書。
四、出口生產企業要求
(一)生產企業應當保證其出口乳品符合越南的法規和標準。
(二)生產企業應當向住所地海關備案。
(三)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有效運行,確保出口乳品生產、加工、貯存過程持續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出口乳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要求。
(四)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供應商評估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生產記錄檔案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相關記錄應當真實有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質期期滿后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生產企業、出口商應當向產地或者組貨地海關提出出口監管申請。
五、其他要求
輸越乳品包裝、存儲和運輸方式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運輸包裝上應標注生產企業備案號、產品品名、生產批號和生產日期。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3年9月14日
公告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關于出口越南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出口越南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pdf
日期:2023-09-16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二、檢驗檢疫要求
(一)生乳來自符合以下要求的農場:
1.采集生乳時沒有感染或疑似感染口蹄疫。
2.采集生乳時未在臨床上觀察到炭疽病。
3.沒有結核病和布魯氏菌病。
4.根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陸地動物衛生法典》,農場和周邊地區沒有受到檢疫限制。
5.動物沒有飼喂過越南及中國禁止飼喂的飼料。
6.受主管部門監督。
(二)生乳中不含應用抗生素期間和休藥期間的乳汁或變質乳。
(三)乳品中獸藥、農藥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殘留量不超過越南標準規定的最高限量。
(四)乳品已根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和國際法典委員會的相關標準進行熱處理,確保滅活口蹄疫病毒,消除威脅人類健康的病原微生物。
(五)乳品應符合越南相關的法規和標準。
(六)乳品安全、衛生且適合人類食用。
三、證書要求
輸越乳品應隨附經中越兩國主管部門確認的、由中國海關簽發的衛生證書。
四、出口生產企業要求
(一)生產企業應當保證其出口乳品符合越南的法規和標準。
(二)生產企業應當向住所地海關備案。
(三)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有效運行,確保出口乳品生產、加工、貯存過程持續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出口乳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要求。
(四)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供應商評估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生產記錄檔案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相關記錄應當真實有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質期期滿后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生產企業、出口商應當向產地或者組貨地海關提出出口監管申請。
五、其他要求
輸越乳品包裝、存儲和運輸方式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運輸包裝上應標注生產企業備案號、產品品名、生產批號和生產日期。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3年9月14日
公告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關于出口越南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出口越南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pdf
日期:2023-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