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4日,澳大利亞農業、漁業和林業部發布IFN13-23號通知,變更雙殼類軟體動物和雙殼類軟體動物產品進口要求。主要內容如下:
自2023年11月9日起,托運的雙殼類軟體動物和雙殼類軟體動物產品(不包括經過蒸煮和保質期穩定或干燥(非半干燥)的產品)在抵達時必須附有經認可的外國政府證書。想要向澳大利亞出口或繼續出口雙殼類軟體動物或雙殼類軟體動物產品的國家必須在2023年11月9日之前向農業、漁業和林業部申請政府認證安排。只有出口國的相關國家主管部門才能申請政府認證安排。
日期:2023-09-07
自2023年11月9日起,托運的雙殼類軟體動物和雙殼類軟體動物產品(不包括經過蒸煮和保質期穩定或干燥(非半干燥)的產品)在抵達時必須附有經認可的外國政府證書。想要向澳大利亞出口或繼續出口雙殼類軟體動物或雙殼類軟體動物產品的國家必須在2023年11月9日之前向農業、漁業和林業部申請政府認證安排。只有出口國的相關國家主管部門才能申請政府認證安排。
日期: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