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法規(EU)2023/1581,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法規(EU)2015/2283,就來自雨生紅球藻(Haematococcus pluvialis algae)的新型食品富含蝦青素油樹脂(astaxanthin-rich oleoresin)的使用條件修訂(EU)2017/2470實施細則附件。本法規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20天生效。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實施細則(EU)2017/2470附件表1(授權新型食品)中的“來自雨生紅球藻的富含蝦青素油樹脂”條目由以下內容代替: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uriserv:OJ.L_.2023.194.01.0004.01.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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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細則(EU)2017/2470附件表1(授權新型食品)中的“來自雨生紅球藻的富含蝦青素油樹脂”條目由以下內容代替:
授權新型食品 | 可以使用新食品的條件 | 其他特定標簽要求 | |
| 指定食品類別 | 最高水平 | 1、含有該新型食品的食品標簽上的名稱應為“來自雨生紅球藻的富含蝦青素油樹脂”。 2、含有“來自雨生紅球藻的富含蝦青素油樹脂”的食品補充劑的標簽應注明不得食用: (a)如果在同一天食用了其他含有蝦青素酯的食品補充劑; (b)3歲以下的嬰幼兒; (c)嬰兒和10歲以下的兒童; (d)嬰兒、兒童和14歲以下的青少年。 (取決于食品補充劑所針對的年齡組) |
指令2002/46/EC中定義的食品補充劑,不包括嬰兒和幼兒 | 3歲至10歲以下兒童每天2.3毫克蝦青素 | ||
10至14歲以下青少年每天5.7毫克蝦青素 | |||
14歲以上的普通人群每天8毫克蝦青素 |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uriserv:OJ.L_.2023.194.01.0004.01.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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