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食安輸發0714第4號通報:近日,根據2014年3月28日發布的食安輸發0328第10號通報(于2014年7月1日修正為食安輸發0701第2號通報),對于中國產縊蟶(蟶子)中的撲草凈含量解除了命令檢查,因此
將對于中國生產的縊蟶中的該農藥殘留含量實施監視檢查。
1.對象食品:中國生產的縊蟶及其加工品(僅限于簡單加工)
2.檢查項目及檢查頻率
(1)對于中國制造并出口的縊蟶,實施貨物保留,針對其中的撲草凈含量,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
(2)將中國生產的縊蟶加工品(包括撲草凈在內)的監視檢查頻率提高至30%。對于注冊檢查機關無法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的,應采取相應的行政檢查。
日期:2014-07-28
將對于中國生產的縊蟶中的該農藥殘留含量實施監視檢查。
1.對象食品:中國生產的縊蟶及其加工品(僅限于簡單加工)
2.檢查項目及檢查頻率
(1)對于中國制造并出口的縊蟶,實施貨物保留,針對其中的撲草凈含量,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
(2)將中國生產的縊蟶加工品(包括撲草凈在內)的監視檢查頻率提高至30%。對于注冊檢查機關無法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的,應采取相應的行政檢查。
強化檢查日期 | 國 家 | 檢查對象 | 檢查項目 |
2014年7月14日 | 中 國 | 縊蟶及其加工品(僅限于簡單加工) | 殘留農藥(撲草凈) |
日期:2014-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