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蒙古食品、農業和輕工業部(MOFA)發布酒類產品標簽要求草案,意見征集截至2023年6月9日。主要內容包括:
(1)酒類產品應包含的強制性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商名稱及地址、酒精含量、酒精對健康有害的警示語、副作用等,且標簽應使用蒙古語;
(2)酒類產品可選擇性標識的內容,包括在國際展覽中的獲獎標志、包含生產日期等信息在內的二維碼等;(
(3)酒類產品中對健康有害的警示語要求,包括應位于正面標簽、應選擇固定文字說明之一(如過度使用可能導致依賴、21歲以下人群禁止飲用等)、警示語周邊不得附加任何圖片及文字等。
更多詳情參見:https://mofa.gov.mn/files/pdf-files/ktuhju0nud/6459eae578a6a4593d74d3f1.pdf
日期:2023-05-12
(1)酒類產品應包含的強制性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商名稱及地址、酒精含量、酒精對健康有害的警示語、副作用等,且標簽應使用蒙古語;
(2)酒類產品可選擇性標識的內容,包括在國際展覽中的獲獎標志、包含生產日期等信息在內的二維碼等;(
(3)酒類產品中對健康有害的警示語要求,包括應位于正面標簽、應選擇固定文字說明之一(如過度使用可能導致依賴、21歲以下人群禁止飲用等)、警示語周邊不得附加任何圖片及文字等。
更多詳情參見:https://mofa.gov.mn/files/pdf-files/ktuhju0nud/6459eae578a6a4593d74d3f1.pdf
日期: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