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新塘街道市場監管所在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檢查中發現,某餐飲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提示,執法人員當即對該餐飲店開出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
本次行動以來,新塘街道市場監管所共檢查轄區餐飲店50家次,對2家餐飲店予以警告。下一步,新塘街道市場監管所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違法行為的餐飲經營者進行“回頭看”,推動“光盤行動”。
市場監管部門提示
根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依據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要將反對食品浪費納入從業人員培訓內容,提升餐飲供給質量,合理確定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選擇,提供公勺公筷,做好打包服務,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醒,餐飲外賣平臺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理性消費。
日期:2023-04-02
本次行動以來,新塘街道市場監管所共檢查轄區餐飲店50家次,對2家餐飲店予以警告。下一步,新塘街道市場監管所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違法行為的餐飲經營者進行“回頭看”,推動“光盤行動”。
市場監管部門提示
根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依據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要將反對食品浪費納入從業人員培訓內容,提升餐飲供給質量,合理確定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選擇,提供公勺公筷,做好打包服務,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餐飲浪費提醒,餐飲外賣平臺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理性消費。
日期:20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