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1日,巴林標準計量局制定了有關燕麥包裝和標簽的草案(8頁阿拉伯語,6頁)。
該法規草案規定海灣標準GSO“燕麥”第7條和第10條(包裝和標簽)規定的要求為強制性要求。標準規定燕麥應包裝在能夠保持衛生、營養及其它產品特性的容器或包裝中。標準還規定了標簽要求,如:產品名稱、收獲日期、級別和原產國。
日期:2008-05-30
2008年4月21日,巴林標準計量局制定了有關燕麥包裝和標簽的草案(8頁阿拉伯語,6頁)。
該法規草案規定海灣標準GSO“燕麥”第7條和第10條(包裝和標簽)規定的要求為強制性要求。標準規定燕麥應包裝在能夠保持衛生、營養及其它產品特性的容器或包裝中。標準還規定了標簽要求,如:產品名稱、收獲日期、級別和原產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