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廢止《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食品藥品安全有獎舉報實施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9〕31號)。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15日
日期:2022-09-18
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廢止《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食品藥品安全有獎舉報實施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9〕31號)。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15日
日期:202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