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7日,智利農業部發布第4935號決議,修訂進口新鮮、冷藏或冷凍禽肉和食用內臟的衛生要求。主要內容如下:(1)新鮮禽肉、食用內臟的定義;(2)原產國或地區的要求。根據WHOA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的規定,原產國或地區沒有禽流感和新城疫;制訂上述疾病的永久監測計劃;肉類必須來自納入禽流感和新城疫的監測的養殖場;還必須有沙門氏菌控制和減少計劃;(3)禽類養殖、屠宰要求。在沒有新城疫病的國家或地區出生、飼養、屠宰禽類的具體要求;(4)產品溫度要求。肉類和食用內臟必須在冷藏時不高于4°C和冷凍時不高于-18°C的溫度;(5)包裝及標簽運輸的要求。產品包裝標簽包含:原產國或原產地、產品名稱、凈重、生產日期等;(6)健康證書要求。必須附有由原產國主管衛生當局簽發的官方健康證書,使用原產國語言和西班牙語,證明符合相關的健康要求。本決議將在官方公報上公布3個月后生效。
日期:2022-09-13
日期:2022-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