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正就改善寵物食品安全的建議法規收集意見,限期至2014年2月26日。建議法規將要求美國國內的動物飼料及寵物食品生產商為制造、加工、包裝以及儲存飼料及寵物食品的現行良好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訂立規定。建議也要求,若干設施需要研究及執行危害分析和風險為本的預防控制措施。局方表示,建議是要為動物食品安全提供更多保障,以免令動物及人類染病或受損害。
建議將為負責制造、加工、包裝及儲存動物食品的設施訂立良好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一般準則。這些條款為人員、設施及程序訂立規定:(i) 動物食品設施人員,例如遵從良好衛生規范,保護食品免受人為污染;(ii)廠房及地面,包括適當清潔、維修及除蟲;(iii)衛生作業,如保持與食品接觸表面的清潔及衛生情況、適當使用和儲存有毒清潔劑以及驅趕害蟲;(iv)衛生設施及控制措施,如廠房的供水、管道、廁所以及洗手設施;(v) 設備和用具,包括清潔和保養這些設備和用具,保護動物食品免受污染;(vi)加工及控制措施,包括遵從衛生原則、在動物食品制成品貼上標示成分的適當標簽,確保原料安全及避免動物食品在加工時受到污染;以及(vii)倉儲及分銷,以保護動物食品免受污染和變壞。
根據《聯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第415節,動物食品設施必須向食品及藥物管理局登記。該法規定,動物食品設施必須訂立及實施食品安全系統,包括危害分析及風險為本的控制措施。這些措施包括研究及執行食品安全計劃,如危害分析、預防控制措施、監察程序、修正行動程序、驗證程序以及回收計劃。書面危害分析必須辨認及評估每種在設施內生產、加工、包裝或儲存動物食品的已知或合理預期危害,從而決定危害會否出現。設施的業主、營運商或代理必須辨別及實施預防控制措施,確??梢詼p低或防止危害發生的機會,以及在《聯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第402節之下,在設施內生產、加工、包裝或儲存的動物食品不會被摻入雜質。
受規管的設施必須監察預防控制措施,確保設施能夠保持正常運作,包括訂立及實施書面監察程序,及建立和保管程序執行的文件紀錄。設施需要訂立及執行修正行動程序,以便在預防控制措施未能執行以及未能預見的問題發生時使用。根據建議規則,驗證活動包括驗證預防控制措施的細則,以及驗證正在執行的監察措施、為修正行動作出的適當決定和預防控制措施能夠貫徹實施,有效減低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機會。食品安全計劃必須每三年檢討一次,若情況許可,檢討次數可以更多。
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將執行修訂后的設施規定,受規管的設施只是用于儲存及包裝不會接觸環境的動物食品。規定包括訂立及實施溫度控制措施、監察控制措施、采取適當修正行動,以及驗證溫度控制措施的貫徹實施,并建立和保管實施監察溫度控制、驗證活動以及修正行動的文件紀錄。
以下的設施可以完全或部分豁免危害分析及風險為本預防控制措施的規定:(i) 公司的每年營業額平均少于500,000美元及至少一半貨品是售予消費者、當地零售商或餐廳 (在同一個州內或275英里內);(ii) 每年銷售總額介乎500,000美元至250萬美元的小型公司;(iii) 小型或微型公司在農場進行的低風險活動;(iv) 受美國聯邦法典第21章第500.23節的低酸罐裝食品規定規管的活動;(v)受《聯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第419節 (農產品安全標準)規管的設施所進行的活動;(vi) 只用于儲存作進一步分銷或加工的農產品原料 (水果及蔬菜除外);以及 (vii) 只用于儲存不會接觸環境的已包裝動物食品的設施。
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指出,訂立這些法規并非旨在消除蓄意制造的危害,如恐怖襲擊。局方計劃于日后另訂規則,以防止蓄意制造的危害,現時只就可能因經濟理由在食品摻入雜質(例如把三聚氰胺加入若干食品內)所產生的危害收集意見。
最終規則將于《聯邦紀事》刊登,1年后生效,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建議給予小型公司2年時間遵守法規,微型公司3年。該局將于11月21日(馬里蘭州)、11月25日(伊利諾伊州)及12月6日(加州)舉行公眾會議,就規則進行討論及收集意見。
詳情參見: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Business-alert-US/FDA-Proposes-Regulations-to-Ensure-Safety-of-Animal-Food/baus/en/1/1X300W0C/1X09V990.htm
日期:20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