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網站消息,10月31日歐盟發布(EU) No 1066/2013號委員會條例,列出了不應收錄在(EC) No 1924/2006合法聲稱列表當中的健康聲稱。其中涉及到的物質包括:葡萄糖胺、小麥極性脂質提取物、透明質酸等。
如果健康聲稱在本法規生效前已經使用,則還可在本法規生效后繼續使用六個月的時間。本法規自發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原文鏈接:<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289:0049:0055:EN:PDF>
日期:201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