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2日,新加坡食品局(SFA)發布了關于最低限度加工的水果和蔬菜的進口要求,主要內容如下:
1. 最低限度加工的水果和蔬菜屬于加工食品。進口商需向SFA申請注冊為加工食品進口商。
2. 進口商需提供證明文件和實驗室報告。
(1)提交的證明文件(一次性提交),需證明進口產品是在原產國主管部門所規定的場所生產的。(制造商許可證經核實無誤)
(2)每六個月需提交一次關于加工水果和綠葉蔬菜(如生菜、卷心菜、菜心等)的化學和微生物試驗的報告。非綠葉蔬菜(如洋蔥、土豆、胡蘿卜等)不需要實驗室報告。實驗室報告內容見下表。
3. 進口商應確保進口的加工食品符合新加坡《食品銷售法》和《食品條例》規定的標準,包含標簽要求。
4. 所有進口商申報進口許可證時應提交必要的文件,并接受SFA的檢查。
加工水果及蔬菜進口要求.pdf
日期:2022-07-26
1. 最低限度加工的水果和蔬菜屬于加工食品。進口商需向SFA申請注冊為加工食品進口商。
2. 進口商需提供證明文件和實驗室報告。
(1)提交的證明文件(一次性提交),需證明進口產品是在原產國主管部門所規定的場所生產的。(制造商許可證經核實無誤)
(2)每六個月需提交一次關于加工水果和綠葉蔬菜(如生菜、卷心菜、菜心等)的化學和微生物試驗的報告。非綠葉蔬菜(如洋蔥、土豆、胡蘿卜等)不需要實驗室報告。實驗室報告內容見下表。
進口商實驗室報告要求 | |
化學試驗 | 微生物試驗(適用于即食產品,如沙拉,切好的水果等) |
農藥殘留 •有機氯/Organochlorines •有機磷酸酯/Organophosphates •二硫代氨基甲酸鹽類/Dithiocarbamates •氨基甲酸甲酯/N-Methylcarbamates •除蟲菊酯/Pyrethroids | • 菌落總數/Total colony count • 糞便大腸菌/Fecal coliform • 大腸桿菌/E. coli
|
3. 進口商應確保進口的加工食品符合新加坡《食品銷售法》和《食品條例》規定的標準,包含標簽要求。
4. 所有進口商申報進口許可證時應提交必要的文件,并接受SFA的檢查。
加工水果及蔬菜進口要求.pdf
日期:202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