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辦食品函〔2013〕168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行政許可管理規定》的規定,經審核,擬批準二氧化鈦與正辛基三乙氧基硅烷的反應產物為食品包裝材料用添加劑新品種。現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9日,請將意見反饋至衛生監督中心。
傳真:010-84088654
郵箱:zhangsu123123@sina.com
附件: 二氧化鈦與正辛基三乙氧基硅烷的反應產物.doc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3年8月26日
日期:2013-09-22
國衛辦食品函〔2013〕168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行政許可管理規定》的規定,經審核,擬批準二氧化鈦與正辛基三乙氧基硅烷的反應產物為食品包裝材料用添加劑新品種。現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9日,請將意見反饋至衛生監督中心。
傳真:010-84088654
郵箱:zhangsu123123@sina.com
附件: 二氧化鈦與正辛基三乙氧基硅烷的反應產物.doc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