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2日,印度尼西亞食藥局(BPOM)新聞發布會消息,對違規使用禁用食品原料福爾馬林的豆腐加工場所采取堅決打擊行動。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BPOM在對含福爾馬林成分食品的執法過程中,發現22家食品生產企業濫用福爾馬林作為防腐劑。這些生產場所分布在雅加達、西爪哇、中爪哇、東爪哇、廖內、西蘇門答臘和東加里曼丹地區,被檢含有福爾馬林的加工食品種類為豆腐和濕面條制品。依據2012年《食品法》第136條規定,嫌疑人可被判處最高5年監禁或最高100億印尼盾(約450萬人民幣)的罰款。
日期:2022-06-20
日期:202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