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出通知,近日,檢疫所監控檢查后發現,中國臺灣產新鮮胡蘿卜違反了食品衛生法。為此,對于下述食品,將對殘留農藥的監控檢查的檢查頻度提高到30%。
1 對象食品
中國臺灣產胡蘿卜及其加工品(限于簡易加工)
2 檢查項目及檢查頻率
(1)中國一家已檢出不合格產品的企業出口的胡蘿卜進口申報時,請保留貨物,并且指導進口商實行關于甲胺磷的自主檢查。
(2)將中國臺灣產胡蘿卜關于殘留農藥(甲胺磷)的監控檢查的檢查頻度提高到30%。
參考
1 品名:新鮮胡蘿卜
2 生產國:中國臺灣
3 檢查結果:甲胺磷 0.02ppm(基準值:0.01ppm)
4 檢疫所:神戶檢疫所食品監視第二課(申報號:第67005481590號1欄)
日期:2008-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