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巴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巴州區某食品經營部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經營部銷售的蒙古國進口“水煮羊肉”,重量5公斤,生產批號為21-M018,生產日期為2021年4月10日,當事人現場不能提供該批次產品供貨商資質、海關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消毒證明和新冠核酸檢測證明。3月21日,當事人向區局遞交了上述批次進口“水煮羊肉”的海關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新冠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但仍不能提供本省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具的《出倉證明》,說明該批次產品未進入巴中市或本省內其他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集中檢測消毒。當事人的經營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巴中市巴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
當前疫情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全市進口冷鏈食品經營主體應嚴格執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登記、銷售臺賬備查等制度,實施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售賣,查驗保存進口冷鏈食品“三證明一報告一信息”(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川內出倉證明、核酸檢測報告、追溯信息),相關證明文件不齊全者,一律不得采購銷售。對不執行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經營者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日期:2022-05-26
當前疫情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全市進口冷鏈食品經營主體應嚴格執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登記、銷售臺賬備查等制度,實施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售賣,查驗保存進口冷鏈食品“三證明一報告一信息”(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川內出倉證明、核酸檢測報告、追溯信息),相關證明文件不齊全者,一律不得采購銷售。對不執行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經營者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日期: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