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qū)2013年8月9日起禁止制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氯霉素

   2013-08-14 廈門WTO工作站333
核心提示:2013年8月9日,臺灣地區(qū)行政院農業(yè)委員會發(fā)布農防字第1021476331A號公告,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5條規(guī)定,訂定氯霉素(CHLORAM

    2013年8月9日,臺灣地區(qū)"行政院農業(yè)委員會"發(fā)布農防字第1021476331A號公告,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5條規(guī)定,訂定"氯霉素(CHLORAMPHENICOL)為禁止制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的毒害藥品",并自2013年8月9日生效。

    來源: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AID=36&NID=113044.00&kw=&TY=19,21,22&sd=0001-01-01&ed=9999-12-31&total=70393&NCLID=&lsid=




日期:2013-08-14
 
地區(qū): 臺灣
標簽: 氯霉素
行業(yè): 食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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